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J1-990328-JGJ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付款条件(方式) |
付款及单据: (1)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及货物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材料,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 1)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同100%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满足竞谈文件货物(面板、框架、横梁)技术参数要求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文档; 3)提供经由招标人、设计单位、成交人三方书面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剩余10%的合同总价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时,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无利息)。 注: (1)供应商须在申请招标人支付的每笔货款(除预付款外,预付款发票与到货款发票一并开具)7个工作日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可以迟延付款而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开票前务必与招标人确认开票信息,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因素导致发票信息出错、发票无法抵扣税款的,供应商应为招标人重新开具相应的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
付款及单据: (1)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材料,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1)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满足竞谈文件货物(面板、框架、横梁)技术参数要求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文档; 2)提供经由招标人、设计单位、成交人三方书面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剩余10%的合同总价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时,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无利息)。 注:招标人每支付一笔项目进度款之前,成交人需按国家最新相关税务法规先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提交给招标人。 |
2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说明:4.本需求中标注“▲”号的内容是重要技术参数、商务要求,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满足或优于要求,否则谈判无效。未标注“▲”号的内容为允许偏离的技术参数要求,单个产品允许偏离的技术参数负偏离达0项(含0项)以上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
4.本需求中标注“▲”号的内容是重要技术参数、商务要求,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满足或优于要求,否则谈判无效。未标注“▲”号的内容为允许偏离的技术参数要求,单个产品允许偏离的技术参数负偏离达1项(含1项)以上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统一更改。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广西招标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旅游局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20楼
联系方式:王大琼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六层、七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艳颀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